2019年10月,本所秦蓉清律师与史微微律师办结庞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被告庞某将11万的借款金额改为6万。基本案情:2019年4月,庞某向杨某借款,杨某在查看庞某的住房后,杨某同意借款该庞某,杨某提出要收取高额的“利息”,且“利息”以现金的方式收取,庞某在取出利息后在银行外交给杨某。对于庞某更为不利是庞某的部分证据已经丢失,无法找到。
在庞某委托我所两位律师后,两位律师积极搜寻证据,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部分有利证据,如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且从对方提交的证据中找到漏洞;从而使杨某作出让步并同意调解,最终将借款本降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