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公司类型 |
普通集团公司、有派驻外地分支机构的公司、由相同股东投资的关联公司联合体 |
较大型或者法律事务较多的单一公司 |
较大型经营类型单一的公司 |
中小规模公司 |
人员配备 |
一名首席律师负总责,律所法律顾问部、诉讼部提供支持,承办律师一至二人 |
一名首席律师负总责,律所法律顾问部、诉讼部提供支持,承办律师一至二人 |
一名首席律师负总责,律所法律顾问部、诉讼部提供支持,承办律师一至二人 |
一名首席律师负总责,律所法律顾问部、诉讼部提供支持,承办律师一至二人 |
工作执行 |
派驻一名承办律师和二名律师助理按顾问单位上班制度常驻工作,全面处理顾问单位日常的法务工作(可设置为法务部) |
派驻一名承办律师和一名律师助理按顾问单位上班制度常驻工作,全面处理顾问单位日常的法务工作(可设置为法务部) |
派驻一名承办律师按顾问单位上班制度常驻工作,全面处理顾问单位日常的法务工作(可设置为法务部) |
派驻一名承办律师每周一天按顾问单位上班制度常驻工作,一名律师助理按顾问单位上班制度常驻工作,协助律师全面处理顾问单位日常的法务工作(可设置为法务部) |
工作协助 |
发生重大法律事务,律所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专长律师提供协助 |
发生重大法律事务,律所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专长律师提供协助 |
发生重大法律事务,律所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专长律师提供协助 |
发生重大法律事务,律所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专长律师提供协助 |
工作协助 |
发生诉讼事务,律所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擅长诉讼的律师,代理诉讼 |
发生诉讼事务,律所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擅长诉讼的律师,代理诉讼 |
发生诉讼事务,律所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擅长诉讼的律师,代理诉讼 |
发生诉讼事务,律所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指派擅长诉讼的律师,代理诉讼 |
收费 |
法务外包费60万元/年 |
法务外包费40万元/年 |
法务外包费25万元/年 |
法务外包费15万元/年 |
免费服务范畴 |
诉讼、仲裁、调解、复议案件总标的额5000万元以下,案件数量20件以下免收律师费 |
诉讼、仲裁、调解、复议案件总标的额3000万元以下,案件数量15件以下免收律师费 |
诉讼、仲裁、调解、复议案件总标的额2000万元以下,案件数量10件以下免收律师费 |
诉讼、仲裁、调解、复议案件总标的额1000万元以下,案件数量6件以下免收律师费 |
超出部分费用计算 |
诉讼、仲裁、调解案件总标的超过5000万元部分或案件数量超过20件后,按《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低档六折)收取费用 |
诉讼、仲裁、调解案件总标的超过3000万元部分或案件数量超过15件后,按《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低档七折)收取费用 |
诉讼、仲裁、调解案件总标的超过2000万元部分或案件数量超过10件后,按《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低档八折)收取费用 |
诉讼、仲裁、调解案件总标的超过1000万元部分或案件数量超过10件后,按《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低档八折)收取费用 |
备注 |
派驻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负担,由顾问单位安排派驻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顾问单位承担,由律所安排派驻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律所承担 |
派驻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负担,由顾问单位安排派驻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顾问单位承担,由律所安排派驻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律所承担 |
派驻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负担,由顾问单位安排派驻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顾问单位承担,由律所安排派驻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律所承担 |
派驻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负担,由顾问单位安排派驻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顾问单位承担,由律所安排派驻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律所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