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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明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原告诉请返还1000余万元,最终倒赔300万元工程款

       央企某公司诉川内一建筑公司建筑合同纠纷案中原告申请法院判决建筑公司返还赔偿一千余万元资金。我所曾晓明律师受川内建筑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曾晓明律师受理该案后,经对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履行合同的情况及现有资料进行分析,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500余万元工程款,历经四年的艰难诉讼经法庭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支付建筑企业部分反诉请求,判令央企向被告支付工程款近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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