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逼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须具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这里把握三点:
(1)强迫他人吸毒的实质是违背他人意志,迫使本不愿意吸毒的人吸食、注射毒品;(2)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可以是对被强迫者直接施行暴力,或以实施暴力等相威胁,也可以是用麻醉等使他人不能抵抗或不知道抵抗的其他手段;
(3)被强迫吸毒的人是否成瘾,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本罪属于故意犯罪,行为人须明知是毒品而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方能构成本罪。3本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区别的关键是行为方式不同。凡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逼迫他人吸毒的,都应定强迫他人吸毒罪;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使他人吸毒的,则应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针对同一对象既引诱、教唆、欺骗又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强迫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针对不同的人分别实施引诱、教唆、欺骗和强迫其吸毒的行为,则应以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实行数罪并罚。
4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本罪有两个从重情节:(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2)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0314]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0904]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