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ponsive image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责任划分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类型: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同等责任

无法查明事故发生情况出具事故证明

1、行人与机动车的责任类型

行人主责:行人60%:40%机动车

同等责任:行人40%:60%机动车

行人次责:行人20%:80%机动车

2、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责任类型

非机动车主责: 非机动车60%:40%机动车

同等责任: 非机动车40%:60%机动车

非机动车次责:非机动车20%:80%机动车

3、机动车与机动车的责任类型

主次责任:主责70%,次责30%

同等:各占50%责任

参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当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因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划分责任时的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交警部门所采集的证据资料是否有误

2、提供交警部门遗漏的相关证据资料

3、区分事故双方的过错行为谁更大

4、事故责任无法划分时收集目击证人证言在诉讼程序中予以作证

三、几种特殊的交通事故类型

1、交通肇事逃逸

2、酒家

3、毒驾

以上这三种情况,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都要承担全责,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付,第三者责任险即商业险不予赔付,超出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立法为典 · 立言为章

©  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